3月11日,该案移交至执行局采取保全措施。执行干警随即查询系统,发现朱某在另一申请执行他人的案件中有可领取的执行款,故立即成功冻结了10万元的执行款。
3月15日,邵武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:“被告朱某应支付邵武市某公司工程款10万元,定于2024年3月18日前一次性付清。”但朱某依旧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民事调解书约定的内容,某公司于3月27日申请强制执行,承办法官立即进行执保划拨,于次日便把10万元不当得利款送至某公司,案件顺利执行完毕。
供稿:毛连英
编辑:张 慧
核稿:钱鼎文
审核:祝邵福
标题:莆田要账公司讲述 “诉保执”无缝衔接 为企业追回1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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